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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初選擇看《野豬》,其實是因為想看黃子華。看得出來,黃子華愈來愈有無台劇的戲癮,而且演得一次比一次好。老實說,他的確不是舞台刻出身,沒有舞台劇的「腔口」,但是對比起男磨坊,他是演得愈來愈自然了。
先說劇情,其實今次真的很《天與地》,只可惜生命是必須妥協。
曾經有個有關六四的創作受到打壓,因而引發這個故事。我們身處的都市,可能在不知不覺間,言論受到控制。有人會爭取自由,但是,亦有人認為自由是奢侈品。的確,你以為自己在為別人發聲,但有更多時候,沒有人需要你為他們發聲。想起以前讀書時,人生的意義,我們需要追求真善美,但是連生活也未能滿足的時候,又何以去追求真善美?
一百萬個人,就會有一百萬個想法。但是,不同的想法,不一定要排斥。我們學中文文化,一定有學過「和而不同」。只是,真要做到和而不同,又談何容易?理想是會改變的。人與人之間的距離,是各有各不同的夢想。當大家向著不同的目標出發,自然會背道而馳。
今天我們站在同一個起點,明天不代表我們一定要走在同一條道上。
不是說妥協就不對,只是說,才能爭一口氣的時候,人還是硬淨一點,為自己發聲較好。
就算給你一幢新聞大樓,不代表有言論自由。而有自由,人亦不一定快樂。
曾經我也想過做個文字工作者,某程度上我還是,但是,更大程度上,我知道我自己是妥協了。也許對生活妥協,也許是對自己的能耐妥協。
我會說,這個劇是有點艱澀的,也令人反思很多。甚至,有點貪心,因為要涵蓋的很多。
反而最容易令人認同理解,還是談情說愛。所愛的人不能花時間陪伴自己,就是再愛,還是會寂寞。所以,出軌的女人還是值得令人同情。只是再同情她,亦不代表她做得對。於是,三個人都痛苦。說到底,人還是感情動物。